- 石岐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 发表日期: (2010-09-26)
根据《印发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人社发〔201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以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为重点,引导民间资本“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努力实现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都能创业、创稳业、创好业,把我市建设成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10年—2012年,全区引领18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年度计划任务:2010年不少于4人,2011年不少于6人,2012年不少于8人。 各部门、社区要按照《石岐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目标任务安排》(详见附件)要求,组织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为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三、实施步骤 ㈠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力度。 1、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经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580元创业培训补贴(市补贴)。 2、本区高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活动,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3、区就业办、人社分局要加强与创业培训机构的联系,及时将有培训愿望的大学生组织输送到创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㈡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8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全额贴息。本市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按《中山市青年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统一办理贷款手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2、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资助(市补贴)。 ㈢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1、实施创业项目开发推介活动。区每年举办1场创业项目推介宣传活动,向社会展示创业项目、创业服务、创业成果。 2、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广泛征集创业项目,调动社会评估机构参与论证评估创业项目,定期向社会推介。 3、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应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熟悉创业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咨询指导服务;对不同时段的大学生创业进行跟踪帮助,为大学生创业建立交流平台。 4、我区就业办、人社分局要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结合实际制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和辖区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四、工作要求 ㈠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行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范畴。我区就业办、人社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实施步骤、承办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㈡宣传创业典型,营造良好氛围。我区设立创业政策信息专栏,广泛宣传优化创业环境的好经验、好典型;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创业大学生、创业导师典型;加强创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增进全社会对创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尊重创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附:石岐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目标任务安排
| 序号 | 社区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 1 | 康华 | 1 | 1 | 1 |
| 2 | 东明 | 1 | 1 | 1 |
| 3 | 宏基 | 1 | 1 | 1 |
| 4 | 大信 | 1 | 1 | 1 |
| 5 | 莲兴 | 1 | 1 | 1 |
| 6 | 莲员 | 1 | 1 | 1 |
| 7 | 莲新 | 1 | 1 | 1 |
| 8 | 湖滨 | 1 | 1 | 1 |
| 9 | 太平 | 1 | 1 | 1 |
| 10 | 凤鸣 | 1 | 1 | 1 |
| 11 | 仙湖 | 1 | 1 | 1 |
| 12 | 桂园 | 1 | 1 | 1 |
| 13 | 民生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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